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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文玲作客《社论宝典》: 带你走进《民法典》,探究劳动用工纠纷如何处理

2020-12-15

论创新破局,获实践宝典。由社宝科技推出的高端菁英直播栏目《社论宝典》2020火热开播,栏目一经推出便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


《社论宝典》邀请人力资源行业知名企业、中外知名企业CEO及各行各业人力资源高管等,以创新破局精神为宗旨,针对时效话题、行业热点、未来趋势进行菁英专访,同时提供全面人力资源进阶干货宝典,旨在打造人力资源行业全方位创新栏目。


本期《社论宝典》特别邀请到芜湖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师上海国际总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事务部》主任李文玲律师,带领大家全面认识2021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从法律的角度解读人力资源用工管理和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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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民法典》和我们普通理解的法律有什么不同?


李文玲:

《民法典》是划时代的产物,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涉及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对我国立法经验的全面总结和司法工作的全面检验。《民法典》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非常全面,对人格权保护也非常全面,也给法官提供了司法审判的统一指南,尽量避免“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最重要的是,《民法典》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了进一步深化。同时,伴随《民法典》的实施,《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也将在2021年废止。

 

Q2:《民法典》中哪些内容和人力资源管理密切相关?


李文玲:

就业年龄、法定退休年龄等问题需要HR密切留意。例如,《民法典》和《劳动法》在就业年龄上有不同,《民法典》规定16周岁以上就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劳动法》规定16周岁以上是最低就业年龄。第二个可以关注职场性骚扰的管理,还有包括姓名权、声音权的保护问题,在《劳动合同法》或《劳动法》中这些内容是不清晰的。

 

Q3:为什么《劳动法》这次没有编入《民法典》?


李文玲:

《劳动法》要不要纳入到《民法典》中,现实生活中的主流观点争论很大。一部分学者认为,《劳动法》调整主体和对象有一定特殊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般是从属关系,而《民法典》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关系。《劳动法》和《民法典》是特殊法和普通法的关系。《民法典》出台后可以有效填补和补充《劳动法》运用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也就是进一步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

 

Q4:现实中遇到了劳动用工方面的纠纷,应该参考哪部法律?


李文玲:

首先以《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就在《民法典》中寻找相关规定。

 

Q5:现在很多企业和员工开始签订电子合同,关于电子合同的签署使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李文玲:

电子合同现在被提起得越来越多,所以大家就重视起来了。其实过去我们在网上操作银行理财、购买保险等等都需要签名,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


针对个人来说,建议设计一个个性化的签名,加上清晰的人脸识别。针对企业来说,有分为法定代表人和非法定代表人,商务部有一个电子合同统一规范文件,大家在商务合同签订过程中要先看一下条款,明确具体需要什么材料,并准备完整,当然也需要审查电子合同中是否有重大不利款项等等。

 

Q6:电子签名被盗用的纠纷怎么处理?


李文玲:

首先用人单位本身要规范化运营,如果确有其他目的的人采取了一些方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要在存储介质中找到当初签的情况来鉴定是不是你签的,如果不是本人签的,对法院来说,无论是纸质合同还是电子合同都是重视证据的,如果能证明不是你签的,会依法判决你不需要承担责任,或对方赔偿侵权责任。《民法典》对电子合同有非常详细的体现和说明,在智能化、数据化、网络化的未来大趋势下,大家还是要多学习《民法典》。

 


Q7:现在互联网大数据对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很大影响,如果出现相关纠纷,怎么解决?


李文玲:

现在指纹考勤、人脸识别考勤已经被企业广泛使用,但有的员工不愿意使用人脸识别,那么我们认为,一家企业总会有一套日常行为规范,作为员工,最基本的考勤制度还是应该遵守的。现如今采用互联网管理方式,对企业高效规范管理非常有好处。当然,如果公司恶意采用员工个人信息,例如用换脸软件来恶搞员工,会有侵权问题存在,要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我们在实际案件处理过程中也遇到过因钉钉打卡引起的纠纷,员工利用互联网考勤工具的漏洞,表面上考勤打卡了,实际上没有在工作岗位上履行工作职责,这是一种旷工,我个人认为,员工这是一种恶意的行为。那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在这方面也是要注意的,普及学习《民法典》非常重要,要和社会保持一致性和前瞻性。

 

Q8:企业采集了员工的脸部信息等,是否有义务保密不能滥用?


李文玲:

这是必须的,不仅在《民法典》有规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不能拿面部、指纹、签名等相关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用途,如果侵权达到一定程度会构成刑事犯罪,不仅仅在民事责任了。

 

Q9:今年疫情发生时,很多企业采取在家办公,那么远程办公时出现伤害算工伤吗?


李文玲:

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员工是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履行工作任务时发生的伤害。一般正常情况下,不太会出现,但如果确实因为工作需要,比如要出门买个工作必须用的东西,或者电脑坏了要去修电脑,这个过程中导致的伤害,我认为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这种情况和团建过程中发生的伤害较为类似,团建通常是由公司安排的,为了提高大家的工作效率,加强员工之间的协作交流,这个过程中出现的伤害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Q10: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在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上,有什么建议吗?


李文玲:

对企业来说,

第一,未来要有危机意识,在疫情之前可能大多数企业是没有预案的,也没有相关培训,那么现在就要对员工进行重大突发事件安全培训、应急培训,让员工理论、实践都要了解。

第二,企业以前通常是大范围的招聘,现在为了降本增效,就要缩小招聘规模,或可以采用灵活用工、共享用工等方式。

第三,调整原有绩效考评、薪酬管理、考勤等等的机制和方式,要适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掌握灵活性。

第四,加强员工和企业之间、员工和员工之间的交流,保持信任、和谐的良性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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